行业动态
会费是锻铸行业协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来源。根据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五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凡加入章丘市锻铸行业协会的会员,应履行按时交纳会费的义务。为加强对会费收取与支出的管理,根据民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协会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会费标准
会费收取标准按着会员在协会中所承担的责任和权力及协会开展行业服务工作的需要,确定不同档次。
会长单位:2万元/年 副会长(秘书)单位:1万元/年
理事单位:5千元/年 会员单位:3千元/年
二、会费交纳时间和办法
会员按年度交纳会费,每年4月1日至30日前为会费交纳时间。超过6个月不交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退会不退费。会费交至本协会秘书处并开据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三、会费的使用与管理
(一)使用
1、本协会召开的相关工作会议的费用开支;
2、秘书处办公费用及办公设备的购置;
3、组织会员培训、听辅等报告费用开支;
4、与同行业业务交流活动费用;
5、订购相关刊物资料及文印件费用;
6、表彰奖励本会先进单位和个人费用;
7、本协会聘用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费用;
8、其他费用开支。
(二)管理
对会费管理将严格按照章程第五章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三十六条规定执行。
四、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章丘市锻铸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唐王山支行
银行账号:206515029560
章丘市锻压铸造行业协会
二0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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